中国保监会在拉萨召开保险业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 摄影:马静
中国西藏网讯 8月2日,中国保监会在拉萨召开保险业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
从1987年西藏第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开始,西藏保险业经历了近30年的发展,保险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2010年8月西藏保监局正式成立。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表示,中国保监会始终关心西藏发展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特别是2012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保监会签订《关于加快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合作备忘录》框架协议,在中国保监会的有力指导和支持下,在藏保险系统立足西藏实际,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充分发挥保险业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作用,初步形成了具有西藏特点的区域保险市场体系。
西藏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全平介绍,2014年,西藏保险业实现原保费收入12.76亿元,同比增长11.59%,2011-2014年,年均增长率达到26.8%,远远超过西藏GDP的增长速度;对比近5年的状况,西藏全区的保险密度从26.98元/人上升到371.1元/人,保险深度从0.63%上升到1.39%。保险业总资产达到6.53亿元,同比增长15.31%。保险业整体实力明显增强。2014年全区保险业从业人员2275人,较2010年末增长了203.3%。
2010年8月,西藏保监局正式挂牌成立,截止目前,西藏共有5家产险公司、2家寿险公司,48家保险分支机构,8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29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较西藏保监局2010年成立以来都增加了一倍以上,西藏的财产险法人机构和寿险法人机构正在筹建中,区域保险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逐步建立了符合西藏实际的涵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体系,建立了覆盖所有西藏户籍人员和援藏干部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系,建立了涵盖全区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西藏人人享有商业保险保障。
中国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表示,下一步,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根据现在特殊区情,开发具有高原特色的险种。保监会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在西藏开展产品、服务、渠道和营销模式创新试点,支持西藏创新发展藏区农牧保险、中小微企业和农牧民贷款保证保险、责任保险等险种,大力推进保险条款藏汉双语服务。推动保险业积极参与西藏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西藏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因地制宜,不断完善西藏保险市场体系。
(责编:范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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