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记者从2015年第六次行署办公会获悉,为深入实施“教育兴地”战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山南地区每年安排1000万元设立教育教学质量激励专项资金,用于表彰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学生。
据了解,地区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分三个奖项,分别为办学效益基本奖、教学质量奖、个人成果奖,激励奖金80%必须用于激励教师。教学质量连续三年列在全地区末三位的,将扣除办学效益基本奖的40%,教学质量连续三年出现下滑的,将扣除办学效益基本奖的30%。
(责编: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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