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8月31日讯 8月26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大督查的通知,将对各地区各部门工作集中开展为期约一个月的全面深入检查,着力推动重大政策举措,重点投资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加快落地,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此次是继2014年、2015年连续开展两次大督查之后,国务院部署的又一次高规格、大范围督查行动,也是国务院督查组第一次赴我区实地督查。
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此次大督查工作高度重视,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书记邓小刚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迎接国务院督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日前,自治区政府专门就大督查工作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市、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大督查的内容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对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开展逐项自查,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将适时开展重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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